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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區(qū)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平臺坐席服務外包項目

2021-05-19 來源: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金平區(qū)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平臺坐席服務外包項目

(項目編號:PZH021D071)競爭性磋商公告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汕頭市金平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金平區(qū)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平臺坐席服務外包項目(項目編號:PZH021D071)”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響應供應商參與磋商。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編號:PZH021D071

二、項目名稱:金平區(qū)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平臺坐席服務外包項目

三、項目概況:

1、服務內容:根據采購人的實際工作要求,坐席員主要工作職責為負責按照業(yè)務標準對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平臺系統(tǒng)內的城市管理問題通過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平臺進行審查、立案派遣,對觀摩來訪嘉賓的接待及對數字化立案、流程、中心運作基本情況的講解介紹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第四章 用戶需求書”。

2、服務期限:1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3、最高限價:本項目最高限價金額為人民幣885,139.20元/年,最高限價金額包括所提供服務的人工、設備、耗材、雜費、管理費和稅費等費用,采購人不接受響應報價外的任何其他費用,報價超出采購最高限價的為無效響應。

注:為保證項目無縫銜接,在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并正式提供服務前的臨時服務過渡期,采購人委托原服務單位繼續(xù)負責提供臨時服務,在此期間所產生的臨時管理服務費,由成交供應商承擔(按采購人與原服務單位簽訂的協(xié)議支付)。

四、響應供應商資格條件:

1、響應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條件:

① 響應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取得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

② 響應供應商須提供2020年度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

③ 響應供應商須提供近半年來任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④ 響應供應商須在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最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記錄,并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2、響應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①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響應供應商應在《關于響應供應商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② 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響應供應商應在《關于響應供應商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磋商。

五、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等。

六、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參與磋商的注意事項: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fā)〔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jiān)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對所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響應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響應供應商,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七、符合資格的響應供應商應當在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期間(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詳細地址: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購買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電子文檔,請自備U盤)。

八、獲取磋商文件時請帶齊以下資料(全部須加蓋公章):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領取磋商文件)。

注:《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在報名獲取磋商文件時必須提供原件進行核對。

九、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21年5月31日下午15時00分(提前半小時接收響應文件)。

十、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十一、磋商時間:2021年5月31日下午15時00分。

十二、磋商地點: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十三、現(xiàn)場踏勘:供應商自行踏勘。

十四、公告期限: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4日(3個工作日)。

十五、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汕頭市金平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采購人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利安路1號升達大廈四樓

采購人聯(lián)系人:姚先生

采購人聯(lián)系電話:0754-88276086

采購人傳真:0754-88276086

2、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廣東省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陳工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0754-88866333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0754-88789738

 

 

汕頭市金平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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