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數(shù)字音視網(wǎng)/招標公告/詳細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指揮調度系統(tǒng)采購項目

2019-08-15 來源:吉林政府采購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指揮調度系統(tǒng)采購項目

招標項目編號:0773-1941GNJLGCGK2423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指揮調度系統(tǒng)采購項目 已由 吉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辦公室項目采購X【20190724】-1934號采購任務通知書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 ,建設資金來自 公共財政預算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指揮調度系統(tǒng)采購項目。

2.2工程建設地點: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指定地點 。

2.3建設規(guī)模: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指揮調度系統(tǒng)采購項目(詳見工程量清單)。

2.4合同估算價(預算):人民幣425萬元。

2.5招標內容及范圍: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全部內容。

2.6計劃工期:共30日歷天;

2.7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xiàn)行相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子與智能化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同類工程業(yè)績至少一項,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投標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財務狀況良好,不虧損,具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2018年無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3.3 投標人具有近一年(2018年)內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外阜投標企業(yè)需按照吉建管〔2015〕50號、吉建管〔2018〕12號文件辦理相關信息登記后方可參加投標。

3.6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9年08月 16 日至2019年08月 23 ,每日上午 830 分至下午 1600 分,持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持有新版資質證書的投標人可提供與新版資質證書副本同樣大小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被授權人身份證(注:以上所有報名材料均需審核原件,備案復印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到吉林省政務大廳(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四樓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窗口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過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9年 9 11 日10時00分 ,地點為 吉林省政務大廳(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四樓開標室 ;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相應數(shù)額的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函;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 上發(fā)布。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吉林省森林公安局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

聯(lián)系人:閆老師

電話:0431-88626900

 

招標代理機構: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長春市凈月區(qū)生態(tài)大街3682號偉峰東樾11號樓2303室

郵編:130022

聯(lián)系人:林葉、王麗艷

電話:0431-81150785

傳真:0431-81150785

 

監(jiān)督部門:吉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辦公室

 

 

 

 

2019年08月15日

招標文件下載地址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fā)布責任和監(jiān)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fā)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zhí)行。

同地區(qū)同業(yè)主性質招標

同地區(qū)推薦招標

地區(qū)其他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