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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路(揚冶路-潤蜀南路)道路工程

2024-08-22 來源: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和路(揚冶路-潤蜀南路)工程已由以揚邗行審投[2021]18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揚州錦匯置業(yè)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其他國有1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泰和路(揚冶路-潤蜀南路)道路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揚州西區(qū)新城片區(qū),南起潤蜀南路,向北終點揚冶路
2.1.2 工程規(guī)模:道路全長約2000米,路面寬度30米,城市干路
2.1.3 合同估算價:9169.0 萬元
2.1.4 工期要求:30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0月18日,竣工日期:2025年08月14日
2.1.5 其他:
2.2 招標范圍: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道路、排水、交安設施、綠化、供電、照明、箱涵橋梁等配套工程等施工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滿足以下要求: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4、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滿足下列條件:1、項目負責人未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3.1 投標人為授權委托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近3個月養(yǎng)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7月31日在職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證明材料;采用網上自助查詢方式的,如當地社保管理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資審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
3.3.2 投標人沒有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被招投標監(jiān)管機構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內;
3.3.3 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3.3.4 本工程設置以下可選條件作為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企業(yè)自2021年01月0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單項合同金額7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業(yè)績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1、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中標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4、其他證明資料(如有)。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文件包括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通知書(或備案表)和成交通知書等;依法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提供業(yè)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 業(yè)績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證明資料中涉及評標的相關數據不一致的,以數額較小的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業(yè)績證明資料中所注明的項目負責人名稱應與擬投標項目負責人名稱一致,如有變更,應附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資料。
√自2022年08月21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2023年08月2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自2024年05月2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 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資審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應滿足資審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要求。
3.6根據“關于印發(fā)《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要求:實行資格預審的,在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時,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資格預審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和“信用江蘇”網站予以公示。
四、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預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五、資格審查文件獲取
5.1資格審查文件的獲取時間為: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6日;
5.2資格審查文件的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7.0版本;
六、資格審查截至時間
6.1 資格審查登記截止時間為:2024年09月03日14時00分。
6.2 資格審查時間為:2024年09月03日14時00分。本次資格審查采用網上資格審查。各投標單位請于2024年09月03日14時00分之前上傳電子資格審查文件,電子資格審查文件應使用電子化招投標系統中資格審查文件制作專用工具軟件編制、生成。并按網上電子化招投標要求通過系統上傳不加密資格審查文件,未上傳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七、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揚州資審合格制,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資審文件第三章。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九、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500000.0元人民幣,具體要求詳見招標公告欄附件
十、聯系方式
  招標人:揚州錦匯置業(yè)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揚州筑苑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揚州市邗江區(qū)幸福魔方商務酒店 6 樓 地址:揚州市邗江區(qū)潤揚北路19號
  郵編: 郵編:
  聯系人:朱工 聯系人:李斌
  電話:0514-82120352 電話:0514-87116778
  傳真: 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zy7362553@126.com
十一、備注
備注:一、本項目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法”,因公告模板設置原因,評標標準與細則以及定標方案請登錄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公告附件欄具體查看。(一)評標細則:總分 100 分,其中投標報價:82 分;施工組織設計:13 分;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5 分。 具體明細詳見公告附件。(二)定標因素: (1)企業(yè)實力:①企業(yè)規(guī)模(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如以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牽頭單位為準);②近三年營業(yè)額、利稅額、財務狀況(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真實有效的相關報表)(如以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牽頭單位為準);③2021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接的最具代表性的市政公用工程業(yè)績(業(yè)績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時間為準)(不超過10項)(如以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牽頭單位為準);(2)企業(yè)信譽:①2021年1月1日(獎項時間認定以證書頒發(fā)日期為準) 以來投標人承擔的工程獲得 省級及以上優(yōu)質工程獎項,如“魯班獎”、“詹天佑獎”、“揚子杯”等(如以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牽頭單位為準);②2021年1月1日(獎項時間認定以證書頒發(fā)日期為準)以來投標人獲得地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如獲得建筑業(yè)“先進企業(yè)”(如以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牽頭單位為準);(3)項目負責人答辯:定標委員會根據項目情況進行現場出答辯題目,采用明標書面答題的形式進行,各中標候選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現場書面作答。擬派項目負責人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答辯。 二、因招標公告模版設置問題,有不一致處,以招標公告?zhèn)渥趦热轂闇?。投標人?個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內任意一個月為項目負責人、授權委托人正常繳納養(yǎng)老保險。(應提供由勞動部門出具 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如當地社保管理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規(guī)定)。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個月的新辦企業(yè)只需提供繳納名冊(名冊中包含授權委托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新成立企業(yè)距投標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證明材料(以新辦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發(fā)放日期為準)。 三、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標人自行選擇與交易系統對接成功的供應商產品(即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向社會公開征集發(fā)布并在響應方端提供下載的市場化“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應費用。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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