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鋼招標有限公司受山東省日照市120緊急救援指揮中心的委托,就其市級急救中心能力建設項目以公開招標方式組織政府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人
單位名稱:日照市120緊急救援指揮中心 聯(lián) 系 人:王 朋
聯(lián)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38號 聯(lián)系電話:0633-8799120
二、采購代理機構
單位名稱:山東中鋼招標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號國際大廈A座12樓1201室(276826)
聯(lián) 系 人:杜以娟 陳力芹 仲秀霞
聯(lián)系電話:0633-2227957 2227959(傳真)
單位網(wǎng)站:www.qdbidding.com 電子信箱:duyijuan@qdbidding.com
開戶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區(qū)分理處
賬戶名稱:山東中鋼招標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408573655608091001
三、項目說明
招標項目名稱:市級急救中心能力建設
招標項目編號:WT-RZCG2012-1029
招標項目內容
第一包:日照市120指揮調度程控交換機子系統(tǒng)、GPS車載定位導航子系統(tǒng)和指揮調度軟件系統(tǒng)升級等采購;
第二包:指揮調度系統(tǒng)(含急救站)硬件設備,具體包括數(shù)據(jù)庫服務器、應用服務器、錄音服務器、GIS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監(jiān)控及網(wǎng)絡等;
第三包:應急對講系統(tǒng);具體包括應急對講機及管理軟件1套;
第四包:長途轉運監(jiān)護型救護車1輛;
第五包:車載設備,具體包括普通型車載設備及監(jiān)護型車載設備;
本次招標采購包含產品的供應、安裝、調試、驗收及售后服務等內容,具體參數(shù)指標請查閱招標文件或與采購代理機構取得聯(lián)系。
四、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1.第一包:
1.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在國內合法提供招標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
1.2投標人須具有較強的項目研發(fā)能力、項目管理和組織實施能力,并具有工信部頒發(fā)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企業(yè)二級及以上資質。
1.3若投標人所投數(shù)字程控調度機等主要設備非自身所生產,須具有生產制造商出資組建或授權認可的合法機構出具的專項授權書原件。
1.4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第二包:
2.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
2.2投標人須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四級及以上資質(含四級)。
2.3投標人所投服務器、計算機、UPS電源、監(jiān)控設備等產品若非自身所生產,則須具有生產制造商為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和三年服務承諾函。
2.4非日照轄區(qū)注冊的投標人須在日照地區(qū)設有工商部門注冊的分支機構或售后服務機構(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其分支機構或售后服務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原件;否則,對其投標將不予接受)。
2.5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第三包:
3.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
3.2投標人所投主要產品若非自身所生產,須具有生產制造商出資組建或授權認可的合法機構出具的專項授權書原件。
3.3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第四包:
4.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
4.2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工信部批準的救護車生產改裝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3C認證;
4.3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第五包:
5.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
5.2投標人須具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醫(yī)療器械生產企業(yè)許可證或醫(yī)療器械經(jīng)營企業(yè)許可證(含本次采購貨物類別)。
5.3投標人所投貨物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療器械注冊證及附件(若有)。
5.4投標人所投車載呼吸機、除顫監(jiān)護儀若非自身所生產,則須具有生產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資組建(或授權認可)的合法機構為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原件或投標人本身就是該產品的代理/經(jīng)銷商,具有產品代理商授權原件。
5.5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時間(以下均為北京時間):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25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節(jié)假日除外)。
2.地點:日照市泰安路179號國際大廈A座12樓1201室。
3.售價:300元/包,售后不退(如欲郵購需另加郵費50元匯至采購代理機構銀行賬戶,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或延誤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4.投標人授權代表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以下資格資質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一套(加蓋公章,采購代理機構留存)進行報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購代理機構將不予辦理招標文件購買手續(xù):
4.1投標人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及其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系指: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出具的授權代表在投標人單位投保的證明或提供社保部門網(wǎng)上查詢打印的證明資料);
4.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承諾書(格式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附件)。
六、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和地點:2012年4月26日8:30-9:30,采購代理機構在日照市嘉豪商務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號)三樓會議室接收投標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4月26日9:30。
八、開標時間、地點:采購代理機構于2012年4月26日9:30在日照市嘉豪商務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號)三樓會議室舉行開標儀式。
九、投標人欲參加本項目的投標,請與采購代理機構取得聯(lián)系。